华榕大厦修缮工程(设计)
2016/9/16 16:55:46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闽咨招[2016]265号的华榕大厦修缮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建筑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泛亚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榕大厦修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部大楼改造约3640m2;
2.4投资总额: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244.27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等其它服务和后续配合工作及协助竣工图审查工作等。
2.6.2招标内容:华榕大厦修缮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 ;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两个月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6日至2016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需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除中标人外其他投标人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当场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设计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2244.2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最高限价金额为47.543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星空官方网站,星空(中国)同时在星空官方网站,星空(中国)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3层盈瑞投资公司项目部
电 话:0591-86258726;邮编:350001
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