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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咨招[2014]燕字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山面水库、上垅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
明水管〔2014〕361号、4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招标
人为 尤溪县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1项目名称:尤溪县山面水库、上垅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燕字14号;
2.3建设地点:尤溪县坂面镇山面村(山面水库)、尤溪县西滨镇七里村(上垅坑水库)。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山面水库、上垅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需施工及相关服务,共划分2个合同标段,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6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标段,以每一合同标段为独立单元进行招标投标,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如下:
第1标段:尤溪县山面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造价约:831893元;
第2标段:尤溪县上垅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造价约:869530元;
2.7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20日历天内完工并提交验收。
2.8工程质量: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现行的相关规范达到 合格 标准;根据水利部2012年第57号公告,自2012年12月19日起,《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采用SL-2012新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人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应当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5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
3.7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中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结果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同一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合同标段参加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等)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每个标段贰佰元整,其他资料分别按标段另配售,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5.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出。
6.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年 12月 24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款达指定账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无论投标人投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均只须按前述规定数额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尤溪县山面水库、上垅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保证金。
6.5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6.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尤溪县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25日
15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要求,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星空官方网站,星空(中国)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35号(水利局大楼2层)
电 话:0598-633456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999号矛坪综合楼3层
邮编: 365000 电 话: 0598-3810988 0598-6323296
传真: 0598-3613668 联系人: 赖女士、纪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账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